湘江理论·师大社科 |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嵌入社区建设的理论逻辑与实践路径

湘江瞭望 | 2023-09-04 10:10:56
星辰在线 | 编辑:王闻扬

      编者按: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打造理论特色鲜明、湖湘特色突出、新媒体特色明显的网络理论宣传品牌,湖南省重点新闻网站星辰在线特色网络理论平台《湘江理论》特联合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推出《湘江理论·师大社科》专栏。希望通过权威期刊与重点网络理论平台的联合,刊发推荐一系列优秀的学术研究作品,推动优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发出最响亮的声音。

作者简介

  禹 菲

  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入选首批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青年创新人才,湖南师范大学“世承人才计划”之“青年优秀人才”;湖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获得者,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专家库成员,湖南省广播电视局网络视听节目审核专家。主要研究领域为文化传播、影视文化、区域形象传播等,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发表学术期刊论文20余篇,论文多次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和论点摘编。

尚礼致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嵌入社区建设的理论逻辑与实践路径

核心提示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着丰富的与社会治理密切相关的思想文化资源,能为当下的社区建设提供直接的理论支撑与实践指导。通过历史层面的分析与追溯,可发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社会治理思想的核心要旨是“尚礼致和”。从理论逻辑的维度来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仅是社区建设的思想基点,其“礼治”思想亦可有效赋能社区“内在规范”的建构,而其“和谐”理念则有助于社区“共同体”的形成。具体说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嵌入社区建设有四条实践路径:一是编制社区公约,营造礼治社区;二是促进社区教育,打造知识社区;三是组织社区节庆,创建特色社区;四是扮靓社区建筑,成就美丽社区。

内容精选

  1887年,德国社会学家斐迪南·滕尼斯(Ferdinand Tönnies)出版了《共同体与社会》一书,着重论述“社区”(gemeinschaft)这一概念。自此,“社区”问题开始进入学者们的研究视野,并逐渐成为社会学研究的核心议题之一。21世纪以降,随着社会的迅猛发展与城镇化的高速推进,社区在中国社会治理体系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如何加强社区建设以促进社会治理取得新成效,便成了学界热议的话题。揆诸学界对此问题既有的研究,多是从西方学术视野出发,而较少从中国传统文化与治理的角度出发,更遑论关注与探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当代社区建设的重要作用。但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基因,植根在中国人内心,潜移默化影响着中国人的思想方式和行为方式。”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确实蕴含丰富的社会治理思想与文化资源,足以为当今社区建设提供许多有益的参考。因此,如何创造性地利用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让其较为圆融地嵌入社区建设,推动社区建设在新时代取得新的发展,就成了一个不可回避且意义重大的问题。

  一、贵尚礼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社会治理思想的核心特征

  虽然现代意义上的社会建设与社会治理概念源于西方,但在中华民族五千余年绵延不绝的文明史中,尤其在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主干与内核的儒家思想中,蕴含着丰富的与社会治理和组织建构密切相关的思想与文化资源。

  自古以来,中国人就重视“礼”在社会组织方面的积极作用,甚至可以说,“礼”是中国文化最根本的特征。南朝学者皇侃曾指出:“六经其教虽异,总以礼为本。”钱穆亦认为:“要了解中国文化,必须站到更高来看到中国之心。中国的核心思想就是‘礼’。” “礼”涵括了道德规范、典章制度、礼节仪式等多重内涵,渗透古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如《礼记·昏义》云:“夫礼,始于冠,本于昏,重于丧、祭,尊于朝、聘,和于乡、射”,《论语·尧曰》更是强调人若“不知礼”,则“无以立”。正因如此,在治国理政方面,古人最注重的便是“礼治”,此即“六经之道同归,而礼乐之用为急”。在《论语》中,孔子就曾强调“为国以礼”,把“礼”作为治国理政的主要手段。又《左传·隐公十一年》有云:“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强调了以“礼”治国的重要意义。而《礼记·祭统》则直接总结道:“凡治人之道,莫急于礼”,又《礼记·仲尼燕居》还假借孔子之口说:“礼之所兴,众之所治也;礼之所废,众之所乱也。”连原本出生于畎亩的明朝皇帝朱元璋都强调:“礼者,国之防范,人道之纪纲,朝廷所当先务,不可一日无也。”由此可见,在数千年的历史长河中,“礼治”对中国古代社会的影响是深刻又全方位的,它甚至代表了秩序本身。所以,孟德斯鸠认为:“中国统治者就是因为严格遵守这种礼教而获得了成功。”今之视昔,如果离开“礼治”来谈中国古代的社会治理思想,则无从谈起。

  中国古人崇尚“礼治”,不只是为了实现对国家的有效管控,更是为了建构一种和谐安定的社会秩序。通过“尚礼”以“致和”,是中国古人倡导“礼治”的终极旨归。《论语·学而》有云:“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这句话概括了“礼”的基本精神,那就是“贵和”,即崇尚、注重和追求“和谐”。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但“礼”对社会秩序的维护不像法律那样通过“政治权力”来实现,而主要依靠人的内在自律。人们通过自愿接受并服从“礼”的条文规定,逐渐在践行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养成了履行礼的习惯与自觉,最终形成一种道德上的自律,这就是《礼记·经解》所说的“礼之教化也微,其止邪也于未形,使人日徙善远罪而不自知也”。这种道德上的自律能够让每个人在社会与集体中找到自己独一的序列与所扮演的角色。这样,随着每一个个体的“归序”,整个社会就会步入和谐有序的状态。

  综上所言,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社会治理思想以“礼治”为核心,以构建和谐的社会秩序为根本旨归。这些传承千年的思想显然存在着诸多合理的元素,具有超越时代的意义与价值。利用好、传承好、转化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以“礼治”为核心的社会治理思想,必将为当下社区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与启示。

  二、返本归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嵌入社区建设的理论逻辑

  社区作为中国社会的基础单元,其建设问题既是国家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国家社会治理实现现代化的基础,其日益受到全社会的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着丰富的以“礼治”为核心的社会治理思想,完全可以嵌入当下的社区建设,助力社区建设取得新的成绩。

  (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价值体系影响社区建设的思想基点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由华夏儿女在五千余年的历史进程中共同创造的、不断丰富与发展的思想宝库,是中华民族真正意义上的“根”与“魂”,也是当今中国向前发展的根基所在。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以中华文化发展繁荣为条件。”

  传承数千年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仅积淀着中华民族在这片土地上生产、生活的经验智慧和思想结晶,还“按照自己的面貌为自己创造出一个世界”,逐渐铸就了属于中华民族自身的价值体系。在这套价值体系中,诸如“孝道”思想、“仁爱”思想、“民本”思想、“诚信”思想、“协和万邦”的理念等依旧深刻影响着当今的中国人。所以姜广辉曾言:“一个民族的价值观,是在历史中形成的。一种延续存在两千年的中华文化核心价值观,具有强大的内在力量,风云变幻、山崩地裂,也不曾动摇它……一个民族的核心价值观,需要通过长期历史的考察,那些亘古不变的元素,说明了这个民族的性格,乃至天性……所有的进步和发展都须立足于它。”诚如斯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体系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性格、塑造了中国人的智性与德性,甚至奠定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基。因此,我们可以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了当代中国人看待世界与思考问题的思想基点。

  加强社区建设,实际上是为“人”的完善提供一个多姿多彩的环境。德国教育学家威廉·冯·洪堡(Wilhelm von Humboldt)曾指出:“人的真正目的——不是变换无定的喜好,而是永恒不变的理智为它规定的目的——是把他的力量最充分地和最均匀地培养为一个整体。为进行这种培养,自由是首要的和不可或缺的。不过除了自由以外,人的力量的发展还要求一些别的东西,虽然是一些与自由密切联系的东西:环境的多彩多姿。”但“人”毕竟是社区建设的主体,也是国家社会治理实现现代化的主体。因此,只有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嵌入社区建设,才能精准地把握国人的“思想基点”,从而使社区建设朝着符合人们心灵与精神需要的方向进发。

  (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丰富内容为社区建设提供了实践资源

  “社区”在斐迪南·滕尼斯的《共同体与社会》一书中被定义为一种“休戚与共,同甘共苦”的社会群体,从一开始就具有“共同体”的特征。之后,美国学者埃弗里特·M.罗吉斯(Everett M. Rogers)和拉伯尔·J.伯德格(Rabel J. Burdge)增加了“社区”的地域性特征,但亦着重强调社区的“共同体”特质,如在二人合著的《乡村社会变迁》一书中,他们如此定义“社区”:“社区是一个群体,它由彼此联系、具有共同利益和纽带、具有共同地域的一群人组成。”

  中国学者对“社区”这一概念的理解天然地指向共同体特征与地域性特征相结合的面向。如费孝通在《社会学概论(试讲本)》一书中指出,“社区是若干个社会群体或社会组织聚集在某一地域里形成的一个在生活上相互关联的大集体”。甚至在官方文件中,“社区”也被定义为“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共同体”。这是因为中国传统社会是典型的农业社会,社会的基本组成单位是具有血缘等社会关系的家族式“村落”,鲜明地体现出“共同体”和地域性两种特征。这就意味着,从中国传统社会中生成并在传统中国发挥过巨大作用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亦能在现代意义的“社区”建设中获得足够的契合并继续发挥作用。

  在儒家思想中,人们对社会秩序的构建主要是以“社群”为基础对象的。“社群”鲜明地具有“共同体”的特征。早在先秦,荀子就指出,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居之宫室的原因,就是因为“能群”。这里的“能群”,绝不是仅仅指将人聚拢在一起,而是建构一个有着等级秩序、分工明确(即荀子所言之“分”)而且相互协作(即荀子所言之“义”)的“共同体”。荀子还指出,如果想要维护这个“共同体”一直正常运转,就“不可少顷舍礼义”,突出强调“礼”对秩序的维护作用。当然,“社群”也具有一定的地域性特征。在古人眼里,“社群”可以是一个宗族,也可以是一个国家,甚至可以大到“天下”,无论范围大小,都贯穿于儒家所主张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内圣外王”的参与社会秩序构建的径路。费孝通曾如此定义“社区”:“社区可大可小,一个学校,一个村子,一个城市,甚至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以至可以是团结在一个地球上的整个人类。”但在具体的实践中,中国古人对“社群”的理解还是以带有地域性特质的“宗族”(或村落)为主。这说明,从“社群”到“社区”,虽然在概念与意涵上存在古今之别、中西之异,但在“共同体”与“地域性”这两大特征上是同大于异的。况且,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深植根于中华大地,数千年来一直影响着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因此,当今的社区建设需要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实践资源是毋庸置疑的。

  (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礼治思想能筑牢社区建设的内在规范

  社区是一个“共同体”,也是中国基层治理的“细胞”。在社区治理当中,最佳的方式是社区自治。有学者已经指出:“通过实现社区自治,提高社区的现代化程度来实现社会现代化,这将是当代中国走现代化道路的捷径。”但是要实现社区自治,就必然要建立社区的内在规范。对于社区内在规范的制定与施行情况,目前出现的情况主要有两种:一是社区成员自主制定的内在规范得不到有效遵守,此正如舒可心所言“就目前我了解的情况,中国的业主根本不把公约或者规约当回事”;二是基层政府直接主导社区内在规范的建设与执行,此举不仅极大地增加了基层政府的人力与物力支出,而且还会产生一些弊端,如基层政府一旦忽略或停止了对社区内在规范的主导,社区秩序便有可能崩塌,而且当社区成员习惯了基层政府对秩序的主导时,也可能会丧失社区自治的能力。

  就目前的实践来看,诚如石佑启、谈萧所言:“通过适用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物业规约、行业规章等民间规范,一般能够营造比地方立法更优的地方治理秩序。”但关键是,如何让社区自主建构出能够有效施行的内在规范呢?对于这一问题,我们只要将目光朝向民国以前的传统社会,就能得到答案。前文已述及“礼”是中国文化的特征,中国古代最推崇的治理方式是“礼治”。“礼治”的主旨是通过区分人的尊卑贵贱、理出族群中的人伦秩序,从而让每个人找到自己的位置与角色。人们对照礼制条文遵行礼的规定,逐渐在内心接受礼义的精神,并将其内化为自觉的行动。“礼治”在继承社会的全面铺展自汉代开始,到宋代以后,随着市民社会的形成,各种在礼义精神浸润下形成的乡约、族约开始出现,如北宋蓝田吕大钧创制的《吕氏乡约》,就试图建构一种以礼仪教化为核心的基层自治的规范体系,之后,由儒家士大夫参与制定的各类“乡约”层出不穷,历史上比较著名的有王阳明主持撰就的《南赣乡约》等。这些以“礼治”为核心的“乡约”实际上是传统中国基层社会的“内在规范”,曾长期维持着传统中国基层社会的稳定。费孝通曾指出,“礼是合式的路子,是经过教化过程而成为主动性的服膺于传统的习惯”。

  因此,在进行社区建设时,如果能够有效利用中华传统文化中的“礼治”思想,将为社区成员自发形成社区内在规范提供充足的动力。

  (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和谐理念能助力社区共同体的构建

  共同体是人进入社会环境后得以生活和延续的基本模式。传统社会“宗族式”的“社群”常常体现出强烈的“共同体”精神。而随着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社区“共同体”精神的缺失却逐渐成为一个引发各界关注的问题。其主要原因在于,现代社区不是由具有相互关系的人自然聚集而成的,更多的是由政府部门等外在于社区成员本身的组织或力量人为划定的。而且,现代“社区”的人员流动性远远大于传统社会的“宗族”式的“社群”。这必然会造成一个问题,即社区呈现给每一个个体成员的不再是“熟人社会”,而是切切实实的“生人社会”。在这个“生人社会”中,成员之间往往缺乏必要的沟通与互动,甚至还有不断走向“原子化社会”的趋势。这样,人与人之间变得冷漠似乎就不可避免,最终可能导致社区内部人情的冷漠与“共同体”精神的缺失,其结果无非是社区的涣散与崩解。

  但是,如果我们反观传统社会“宗族”式的“社群”,就会发现它之所以拥有强大的“共同体”精神,可能不仅仅在于血缘关系的连接,更多的在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由“尚礼”所产生的“和谐”精神的维系。前文已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礼”为核心,礼的旨归就是“和”——张岱年亦曾言,中国古代以“和”为最高的价值。虽然中国古人对“和谐”的追求涵盖了个体生命、人际关系乃至人与自然等多个层面,但从实践层面来看,“和谐”理念始终以“礼”为依托,所重点处理的也主要是人际关系的问题。如《礼记·礼运》指出:“故礼义也者,人之大端也。所以讲信修睦,而固人肌、肤之会,筋、骸之束也。”“礼”是“人之大端”,指引着人们如何“做人”与“做事”,让人们能够“讲信修睦”,就像肌肤相接、骨肉相连一样亲密团结,成为“共同体”。儒家将人视为各种社会关系与角色的总和,而“礼”可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让每个人明确自身的角色,并在这个角色的定义下具体展开行动,又《礼记·曲礼》云:“无不敬。”可见,在“礼”的规范下,人们始终对自身的角色与所面对的对象保持着“敬”的态度,这种“敬”会形成个体对自身角色与社会规范自觉尊重,并自发地履行角色所赋予的义务。如此,个人与个人以及个人与“社群”之间的紧张关系都会消解,“共同体”的形成便成为自然而然的事了。综上所述,如能利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和谐理念嵌入社区建设,将会极大地赋能社区“共同体”建设取得新突破。

  三、因势利导: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嵌入社区建设的实践路径

  中华民族最雄厚的文化软实力就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入新时代,我们“要用中华民族创造的一切精神财富来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决不可抛弃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因此,如果能结合时代的需求,因势利导,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嵌入社区建设,就能汇聚古今智慧,引导民众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区建设的道路上不断前进。

  (一)利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编制社区公约,营造礼治社区

  在现代社会,市场化经济大潮催生着高楼住宅区不断兴建,人与人之间因地缘、血缘等因素而形成的守望相助的社会关系被水泥、钢筋等所组成的墙体撕裂,取而代之的是脆弱短暂、支离破碎的社会联系网络。在当今社会,同处一个社区乃至同一栋楼的人们互不相识已是常态,社区成员大多“各人自扫门前雪”,对社区其他成员或社区的公共事务漠不关心,更遑论社区规范的树立与社区“共同体”的建立。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对社会秩序的维系则以“礼治”为核心,以“和谐”为最终旨归。就基层社会治理来说,中华传统社会非常重视基层自治规范如“乡约”的编制,通过共同认可的礼制规范促使和谐的社会秩序形成。因此,要打造“礼治社区”,需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寻求借鉴,并可从以下方面入手。

  第一,利用宣传设施,营造社区的“礼让”氛围。巧用社区公告牌、播音站、宣传板等宣传设施,或编写相关宣传手册,大力宣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礼让”品德,培养“相互尊敬”的社区氛围,逐渐消除社区成员之间的隔阂,为社区成员真诚相待、实现情感共通打下基础。第二,广泛收集意见,形成社区的“礼治”公约。针对社区生活中经常发生的问题与矛盾,用“礼治规范”加以约定。集合社区成员、广泛征集意见,共同编制社区公约。社区公约确定之后,还要激发社区成员“依礼自治”的积极性,号召其自发组织“文明劝导协会”“卫生督导协会”等社区自治协会,就社区公约中的规定事项进行灵活且常态化的检查和督导,以维护社区的正常秩序。第三,集合社区力量,建立社区的“礼治机构”。“礼治机构”的设立,将为解决社区中的一些公共问题提供有效的平台。例如,当社区推进绿化改造、道路建设等公共事务时,可以让每家每户自行推选代表组成“议事会”,对上述社区公共事务面临的问题进行协商、决议。第四,要鼓励互助互爱,让礼治社区充满“人间温情”。孔子曾说:“人而不仁,如礼何?”这充分表明“礼”是“仁”的形式,“仁”是“礼”的核心。“礼治社区”的发展,虽以“和谐社区”为旨归,但终究是以“仁爱社区”为内核。因此,“礼治社区”的建设不能止步于“礼”,还要继续延展向“仁”。例如,面对社区内的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有针对性地组织“敬老小组”“互助小组”等,集合社区的力量,将温暖送至每一位社区成员心中。

  (二)利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区教育,打造知识社区

  社会治理的现代化要求作为社会基本单元的社区不仅仅是人们生活的居所,还要承担实现城乡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平台的责任。因此,知识型社区作为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也得到了学者们越来越多的关注。雅斯贝尔斯说:“西方每一个伟大时代的出现都是重新接触和研究古代文化的结果。当古代文化被遗忘之时,整个社会所表现出来的就是野蛮。就如一件东西脱离了根本,它就会毫无方向地飘荡,这也就是我们失去古代文化之后的景象。”同样,在当今中国城乡社区出现的种种问题,有不少正是“失去古代文化之后的景象”。况且,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既涵括了中华民族传承数千年的价值体系,也承载着华夏儿女自炎黄以来积累而成的知识体系。因此,如能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嵌入社区教育,知识社区的构建无疑将向前推进一大步。那么,其实践径路是怎样的呢?

  首先,以社区成员的兴趣与需求为导向,引导社区成员组织和参与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题的研究班,如“孝文化”研究班、古典诗词研究班等,按期编撰简报或手册分发给社区成员,并聘请国学、古代文学、书法、山水画等领域的专家担任社区研究班的指导老师,引导社区成员开展学习活动。其次,可以积极与距离社区较近的高校或研究机构联合创办社区学堂。社区学堂根据社区成员的时间定期开课或举办讲座。课程内容既可以“孝道”“仁爱”“诚信”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核心价值观为主题,开展专门研讨;也可以诗、词、歌、赋以及古琴、古筝、茶道、京剧、书法等与传统文化密切的知识、技能等为内容,进行专题授课。最后,在时机成熟时,可以组织社区群众开展诸如“探访中华文明古迹”等与传统文化密切相关的团建活动,在实地探索中加深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体悟。

  (三)利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组织社区节庆,创建特色社区

  21世纪是科技快速变革与社会空前分化的世纪。在这样的时代里,社区节庆“作为社区联系的纽带以及社会实践、意义和协商的空间,促使社区进行自我表达、合作和想象以形成特定时空下社区的地方意义和身份,并在不同权力主体对节庆展演、组织实践、空间生产中重构社区的认同和关系格局”。如果单单从加强社区“共同体”建设的视角来看,独具特色的社区传统节庆、庆典与相关文化活动能让社区成员迅速产生“共情”,进而促进社区成员更好地沟通与合作,形成社区凝聚力与认同感。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着丰富的节庆资源,通过以下方法,将有效地促进“特色社区”的建设与社区“共同体”的形成。第一,有意识地在社区内组织传统节庆集体庆祝活动,如春节时组织“社区春晚”、端午节时组织“社区纪念屈原诗会”“社区包粽子大赛”等,借助传统佳节时的互动促进社区成员之间的情感互通,营造和谐友爱的社区氛围。第二,节庆是社区生存和发展潜力的标志,地区特色节庆与少数民族节庆亦是中华传统节庆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创新性地举办地区特色活动或民族特色活动在促进社区内部形成凝聚力的同时,还具备打造社区特色、吸引外部游客、促进社区服务业发展的附加功能。第三,根据社会形势的发展与社区内部的具体情况,创造性地组织一些与中华传统文化相关的专题活动或庆典,如社区书法比赛、国学吟诵比赛、非遗文化演讲比赛等,让更多的人参与到社区活动与精神文明建设中来,既展示了社区成员的风采,又打造了社区特色文化名片,夯实了社区建设。

  (四)利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扮靓社区建筑,成就美丽社区

  建筑设计必须在一定的文化语境中展开和完成,反映不同的价值观和审美观念,体现某一时期文化的风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命脉与根基,所以在华夏大地上,深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影响而设计的建筑并不鲜见。不过,因为市场化的影响,现代社区的建筑多具有模式化、高楼化、密集化的特征,显得单调又繁密。因此,若创造性地利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打造社区建筑景观,不仅能提升社区的审美趣味,还能通过建筑与空间的呈现,潜移默化地向社区成员传递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价值观念。

  其具体的实践路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新建“仁”“义”“礼”“智”“信”“孝”“和”等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元素为主题的社区景观、雕塑或文化墙,营造具有中华文化特色的建筑空间。第二,在原有的社区建筑或公共设施上进行美化与亮化,如在社区图书馆悬挂以四书五经中经典文句为主要内容的书法作品,在社区建筑上恰当地布置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如古典诗词、亲善邻里的箴言、优秀家风家训等)为主题的壁画、LOGO、标识牌,还可以组织社区成员开展“一楼一景”活动,等等。第三,完善社区的公共卫生设施,及时拆除有碍观瞻的废弃建筑,让社区建筑在整体上呈现和谐自然的风貌。

  结语

  “礼”是中华文明的底色。古人之所以“尚礼”,其根本目的就是“致和”。由此,在民国肇建以前,中国历朝历代的统治者大多选择“礼治”作为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以今天的视角来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及其以“尚礼致和”为核心要旨的社会治理思想对当下社区建设仍可发挥重要作用,这是因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价值体系影响着社区建设的思想基点,而其本身所蕴含的丰富内容又可为社区建设提供实践资源。更为重要的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礼治”思想能有效赋能社区内在规范的建构,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和谐理念则有助于社区“共同体”的形成。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嵌入社区建设的实践路径,则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编制社区公约,营造礼治社区;二是促进社区教育,打造知识社区;三是组织社区节庆,创建特色社区;四是扮靓社区建筑,成就美丽社区。总之,当代中国的社区治理离不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只有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效地嵌入社区建设,才能让中国特色的社区建设之路愈走愈开阔。

  (湖南大学岳麓书院中国史专业博士研究生唐陈鹏对本文亦有贡献)

  文献引用格式

  禹菲.尚礼致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嵌入社区建设的理论逻辑与实践路径[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23(04):69-75.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主编:李培超 副主编:尹金凤 本文责编:尹金凤)

【来源:湖南师范大学社科学报】

标签: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