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评论|孔德淇:大数据时代,别让个人信息再“裸奔”

湘江评论 | 2020-07-29 07:21:00
星辰在线 | 编辑:张妙波

  刚买了房子,就有装修公司来联系,究竟是谁泄露了你的个人信息?近日,江苏无锡警方破获一起非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涉案公民个人信息达500多万条,几乎涉及当地所有小区业主信息。(7月26日 央视新闻客户端)

  据了解,这些成片泄露的信息涉及楼盘名称、业主姓名、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等私密内容,甚至包括房产面积及位置,让人细思极恐。要知道,一些看似不重要、没价值的信息,转手倒卖之后就可能为犯罪分子所利用,而详细准确的个人信息,往往会成为大多数电信诈骗案件的始作俑者,帮助电信诈骗从“广撒网钓大鱼”进化到 “精准诈骗”阶段。

  就本案而言,涉及公民个人信息多达500多万条,泄露源头在哪里,有哪些行业、哪些人员参与其中,又是如何运作,这些问号都需要用权威调查来拉直。随着侦查的一步步深入,办案民警发现,个人信息泄露源有三:其一是楼盘开发商内部人员流出,其二是各小区物业管理人员或保安等,其三是来自中介装潢公司所掌握的内部信息,而三者之间的资料互换、从网络上购买等已是获取信息的常见途径。

  从责任与义务对等的角度,以上主体作为客户信息收集方,负有相应的信息保护责任,有义务从源头把紧信息“出口”关。当客户信息遭遇泄露、买卖,以至于形成产业链,不管其是否直接参与非法买卖,光就没有保障好客户信息安全一点,即已难辞其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即可入罪,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信息五百条以上,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鉴于某些组织或个人所掌握的个人信息量之大,前述处置力度尚显不足,不妨引入惩罚性赔偿机制,真正让违法者付出“承受不起的代价”。

  此事也给普通民众敲响了警钟,大数据时代为人们带来便利,同样也让个人信息收集手段日益隐蔽,增加了信息泄露的风险,甚至让个人信息近乎“裸奔”。要绷紧个人信息安全的弦,进一步加大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在生活常见的场景中注意防范,避免个人信息的随意曝光,给他人可趁之机。

  防止个人信息泄露,不能只依赖公众“如履薄冰”,还得靠多方压实责任,堵住漏洞。立法机构应健全现有法律,进一步明确个人信息的边界与信息保护主体的责任义务,从顶层设计上为保障个人隐私提供依据,织密织牢信息安全保护网。此前市场监管部门对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行为的监管已逐渐趋严,且开通了专门针对个人信息的举报渠道,但有力打击侵害个人信息违法行为,还需加强日常监管,强化执法联动,督促经营者切实履行相关法定义务,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但凡涉及收集、保管个人信息的部门、企业、学校,也都应增强法律和社会责任意识,在数据采集阶段,对收集用户个人信息加以合理限制,不是什么信息都收集,收集之后还要制定严格的管理标准,像重视食品安全一样重视个人信息安全,像金融机构管理保险箱一样敬畏、保护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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