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台18条措施,支持存量土地盘活增效

国内新闻 | 2026-09-09 07:52:12
星辰在线 | 编辑:陈贝贝

  星辰在线9月9日讯 据长沙晚报(全媒体记者 彭放)土地资源日益趋紧,新增用地空间有限,存量土地如何“二次开发”?近日,湖南省出台《支持存量土地盘活增效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从规划优化、供应方式创新、产业用地提质等18个方面推出硬招实招,推动批而未供、闲置、低效等存量土地盘活增效,破解新时代土地要素保障难题,促进高质量发展。新政既有服务大局的制度创新,也有回应民生关切的务实之举。

  土地混合开发破壁垒,城市更新更人性化

  新政在空间规划适应性上做出重要突破。鼓励土地混合开发利用,土地主导用途按计容建筑面积超过50%的建筑功能确定。省级制定全省土地混合开发利用正面清单及管控要求,存量土地盘活项目只要符合清单即视为符合详细规划,无需再为规划调整“跑断腿”。

  针对城市更新,新政释放了较大空间:鼓励老旧住房原拆原建、自主更新。在保证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等前提下,各地经充分论证后,可按“不低于现状”原则,适度放宽更新改造类项目的建筑间距、建筑退距、建筑面宽、建筑密度、日照标准、绿地率、机动车停车位配比等技术标准要求;对改善社区公共服务(市政)设施、提升社区公共空间服务功能等微更新项目,制定规划许可豁免清单。这意味着,老旧小区“小修小补”不再受制于繁琐的规划审批。

  此外,新政鼓励各地探索对存量土地进行地上地下空间统筹利用,建立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层设置、分层供应、分层登记的管理机制。鼓励各地利用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园与绿地的地下空间,建设地下停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不得改变公益用途或进行分割销售、变相销售。

  利用存量土地、房产资源发展教育、医疗、养老、科研、文旅、体育等国家支持行业的,可享受一定年期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政策,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5年。对利用存量土地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的,可结合产业生命周期,实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灵活供应方式。

  探索“产业链供地”,园区用地更加灵活

  产业园区是存量土地盘活的主战场。新政提出探索“产业链供地”,聚焦园区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对产业链关键环节、核心项目涉及多宗土地的,允许统一规划设计、整体实施、按宗供应;对产业链配套项目、上下游关联项目,可根据产业发展周期分阶段供地。在存量土地收储方面,新政明确确需预留的存量土地,经审核备案后不纳入当年园区“三类低效土地”处置任务基数。

  更为实在的是,对符合《湖南省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主特产业指导目录》及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的项目,用地集约且符合产业链建设需要的,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基准地价的70%执行。此举将有效降低优质产业项目的用地成本。

  同时,引导产业用地提质增效。鼓励企业依法依规通过提高开发强度、增加建筑规模、开发地下空间等方式增容提质。对因扩大生产、增加产能等在自有工业用地上新扩建生产性用房或利用地下空间提高容积率的,不增收土地价款。

【来源: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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