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推出负面清单整治“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考核过多等突出问题

红色新闻 | 2019-05-05 20:20:45
星辰在线 | 编辑:陈贝贝

  星辰在线5月5日讯(星辰全媒体记者 晨星)日前,长沙市委办公厅发布三张负面清单,剑指“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考核过多等突出问题。

  为认真贯彻中央办公厅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市委办公厅《关于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强化真抓实干作风的实施方案》,按照“切口小、见效快、能落实、获得感强”的原则,市委办公厅围绕着力整治“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考核过多等突出问题,制定了收发文、会议、督查检查考核三张负面清单,确保全市各类文件、简报减少30%以上,全市性会议同比减少30%以上,对基层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减少50%以上。

  收发文方面:

  以下12种情况的文件,不以市委或市委办公厅名义下发:

  1.未纳入年度计划,或未履行“一事一报”审批手续的;

  2.照搬照抄上级文件,没有提出务实管用举措的;

  3.上级文件已发至县团级,没有提出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细则要求的;

  4.上级文件已发至乡镇街道或公开发布的;

  5.属于政府职权范围内工作,且不涉及党委部门工作职能,由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单独行文能够解决的;

  6.属于部门职责范围,由市直部门行文能解决问题的;

  7.部门工作规划、工作要点、单项工作分工方案;

  8.议事协调机构更名、成员调整;

  9.除年度绩效考核、综治考评、计生考核或全市中心工作外,其他的考核通报;

  10.一般事务性工作,如编纂书稿、组织参观、活动组织方案等;

  11.已形成工作惯例,由部门牵头能解决的;

  12.除中长期规划外,其他综合性文件超过4000字的。

  以下9种情况的文件,不予办理:

  1.请示事项无政策、法律、文件依据,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2.属于自身职权范围内的日常工作或其他主体职权范围,将责任上交、转移的;

  3.越级行文、多头报送的;

  4.格式不规范、内容有问题的;

  5.程序不到位、附件不齐全的;

  6.请示直接报送领导同志个人的;

  7.“一文多请”“一事多请”或报告件中夹带请示事项的;

  8.工作无计划、不负责,重大紧急事项报送没有按照规定要求,明显滞后的;

  9.具体事务性工作、没有实质性内容的表态式报告。

  会议方面:

  以下7种情况的会议,不予召开:

  1.未纳入年度计划,或未履行“一事一报”审批手续的;

  2.中央、省委未明确要求层层开会传达贯彻的;

  3.中央、省级会议已开到区(县)和部门的;

  4.可以通过电话或书面交办的;

  5.没有实质内容、不解决具体问题的;

  6.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会议议定的事项,原则上不再召开领导小组会议;

  7.部门会议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拔高规格召开。

  清单还明确了5种不能纳入会议议程的4种情况和2种不安排陪会的会议形式。

  督查检查考核方面:

  以下7种情况的督查检查考核,不得开展:

  1.未纳入年度计划,或未履行“一事一报”审批手续的;

  2.开展依据不充分,以及存在形式主义、劳民伤财、虚头巴脑等问题的;

  3.在部门文件中自行规定全市性业务督查检查考核事项的;

  4.部门开展的督查检查考核以区县(市)党委和政府为对象的;

  5.未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在相关文件和会议要求中安排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参与各类督查检查考核活动的;

  6.列入年度计划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未按要求在通知下发前5个工作日进行事前方案审查的;

  7.能通过平时工作情况报送、日常管理情况分析及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等方式进行评价的。

  同时,市直部门系统内部的业务指导、日常调研,不能随意冠以督查检查考核名义。

【来源:星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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