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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大家谈 | 梁伏其:对学校“你要安全,我就圈养”问题的思考
星辰在线2018-08-27

  近年来,广大中小学对学生的安全问题普遍非常重视。事事、时时、处处都要重视安全的观念也深入学校领导和教职工的心中。同时,因为过于重视学生的安全而出现和蔓延的另外一种现象——圈养——也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据报道,北京多所小学课间禁学生玩耍,只准喝水上厕所。学校还规定,午休时学生也不能到操场玩,只能在教室待着;放学后马上离校,不能留在学校玩。更有学校要求老师对学生实行无缝管理,学生除了喝水上厕所,不能下位,上一节课老师必须等下一节课老师交接后才能离开教室,确保学生不离开老师的视线。真不知这是学校,还是监狱,就是监狱还可以放风啊!

  我们身边也有不少学校,包括名校,正越来越多的采用这种管理方法。学校的滑梯、云梯、单双杠等运动器材都成了摆设,学生关在教室里,尽量减少学生的玩耍时间和强度。学生最大的运动就是在大课间做操,跑几个圈的慢跑。运动量严重不够。

  为什么学校会如此“圈养学生”呢!因为安全是一根高压线,在现实中,学生的安全问题,只要发生在学校,不

  管学校在管理上有没有过错(有时甚至根本没有发生在学),家长和社会的好事之徒就可以弄得学校疲惫不堪。所以,学校为了自保,只能不得已而采取这种“圈养的”学生管理方法。学生的健康成长权利就这样无奈地被严重伤害。

  我认为,有关部门要及早重视这种现象,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思考、解决这个问题,确保学生的健康成长。

  一:校舍和附属设施的建设要合理。现在的新建学校一般都是几十个班的设计规模,投资很大,校园也美。可很多方面设计不科学。主要表现为这样几点:

  1:班数和学生太多,人均占地面积偏少。城市里的新学校动辄设计容纳二三十个班,甚至四五十个班,五六十个班都不鲜见。一千多人的学校很常见,两三千学生的新学校也不少见。这么多活泼好动的小学生挤在面积不大的教室里和校园里(相当多的学校达不到国家规定的生均占地面积、生均校舍面积和生均活动面积标准,因为地价贵),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2:楼层高。一般有四层,小学生课间时从四楼上下楼一次就没有什么活动时间了。小学生上因为天性爱蹦爱跳,不下楼就只能挤在楼道里玩。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从科学角度考虑,小学校园楼层有两层就足够了。

  3:操场小。不说老学校,就是新建学校,如果按规定班额招满学生,不少学校甚至连全体学生都站在操场上做操都做不到。据报道,战斗民族俄罗斯特别重视体育,运动场地到处都有,学校的运动场地更是宽广,给学生充分的运动天地。学生们的旺盛精力在运动场上充分施展,不仅有利于他们的健康,也有利于他们上课认真听讲,还有利于减少他们去做有安全隐患的活动的几率。运动场地小,他们旺盛的精力得不到发泄,就会去做“熊事”,出现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就增加了。

  二:相关法律约束力亟待加强。

  现在,只要学生出了安全事故,不管学校有没有过错,家长和社会上的好事之徒就紧咬学校不放。现在的学生,因为各种因素的影响,一些学生心理脆弱,动不动就走极端。但只要有这个现象发生,家长和社会、媒体的第一反应往往是老师教育不当,碰了他就是体罚,没碰他就是心罚,有理三棒槌,无理棒槌三。为学校仗义执言的声音很小甚至没有,极大的伤害了学校教职工的感情。导致学校用“圈养” 学生的办法来保护自己,吃亏的最后还是学生。这个风气很不好。这个时候,法律不能缺位,就要旗帜鲜明地维护学校的合法利益!

  首先,法律要明确和细化学校的合理责任。不能让学校对全体学生负无限责任。同时,法律要明确和细化学生和家长的安全责任(不管学生多小,他们也要承当一定安全责任)。而不能对这三者的责任笼统叙述。不然,到时候扯不清的责任就压在学校身上。比如,学生在课间时间玩体育设施,只要设施符合要求,学校平时也进行了相关的教育和培训,学生玩时发生意外伤害,学校就不要负任何法律责任。这样学校才敢让学生去玩体育设施,而不让它们沦成摆设。也才敢让学生去进行本来就具有一定意外伤害可能的较高强度的体育锻炼。

  其次,要坚决依法办事,对借学生安全事故侵害学校和老师合法权益的行为坚决打击。早几天,我们学校一五年级学生在下课追跑时自己撞在墙上,眼睛受伤。学生自己也很明确的告诉父母没有人推她,是自己不小心造成的。可他爸爸找学校要赔她家医药费、误工费等费用几千块钱。幸亏校长有魄力有能力有方法,一顿神侃最后打消了家长的这个念头。可老师们的心理很不舒服。要是校长水平差一点,胆子小一点,这个家长的行为就有可能真正伤害到学校合法利益,至少会消耗学校领导不少的时间和精力。学校就会为了减少麻烦加强对学生的“圈养”。

  还有,要大力进行这方面的法治宣传,特别是正能量宣传。以前,一些司法工作者和媒体因为水平低或者为了吸引眼球,一己私利,对很多问题的处理、报道和评论标新立异,导向大有问题。比如,南京彭宇案,至今流毒深远。人们哀叹,国家好不容易培养出一个雷锋,南京法官轻而易举的就杀死了千千万万的雷锋。再比如现在的老人碰瓷,因为没有一个碰瓷者得到处理,仿效者越来越多。正面事例也有,比如,长沙一乡村中学一学生因为违纪,学校处理得当,没有违规,但这个学生后来死了。公安机关查明是自杀,学校没有法律责任。家长在学校胡搅蛮缠,做出过激行动,国家强力机关给以果断的处理。很好地教育了法盲群众,树立了法律的权威,维护了学校的合法利益。可惜,不知什么原因,没有较大的宣传报道。

  造成学校因为过于重视学生安全而圈养学生的原因很多。但我认为,只有校舍和附属设施的建设合理,只有法律硬,学校才敢让学生按照天性大胆玩,学生被“圈养”问题才能得到有效解决。

  (文/博才花溪小学 梁伏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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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星辰在线】

编辑:张云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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