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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恶扬善①丨一封举报信牵出一个犯罪团伙 长沙县对黑恶势力“零容忍”
星辰在线2018-06-13

(视频。星辰全媒体记者 丁木村/摄制)

  星辰在线6月12日讯(星辰全媒体记者 文帅伟 丁木村)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今年以来,长沙县按照中央和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体安排,结合地方实际,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全县共破获涉恶刑事案件55起,刑事拘留128人。查处涉恶治安案件92起,行政拘留153人。相继破获了以李艳、冉洪林等人为首的抢劫传销案、彭显根等人组织卖淫案、“1.22套路贷”案等一系列涉黑恶犯罪团伙案件,其中“1.22”案件为长沙市首例“套路贷”犯罪团伙案件。

(长沙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媒体通报会现场。)

(长沙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伟山介绍长沙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

  一封举报信牵出一个犯罪团伙

  2018年1月22日,一封特别的举报信被送到了长沙县公安局引起了公安侦查人员的注意,受害人黄某在信中称其因借高利贷陷入网络循环贷,被放贷人员暴力追讨巨额债务近百万元。为此,长沙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安排专门力量展开深入调查,发现受害人黄某为躲避放贷人的威胁和追讨,已逃至千余公里外的北方某城市。为切实了解案情,专案民警乘飞机前往该地,与受害人黄某进行了七天七夜的谈话交流,制作询问笔录十五份,共计十余万字,案情得以浮出水面。

  据该案负责民警王勇介绍,受害人黄某是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因为平时花钱大手大脚,向同学借钱后还不上,经同学介绍认识了嫌疑人邹某、曾某。这两名嫌疑人利用黄某急需资金的心理,由曾某出面借款3万元给黄某,并签订虚假借条,受害人到期无法偿还后,曾某肆意认定违约,要求偿还虚假借条上的借款和大额罚息,受害人黄某不同意则采取暴力威胁的方式,逼迫其就范。黄某无法偿还时,该团伙以“看活牛”的方式跟踪黄某父母并在其单位打横幅闹事,在不得以的情况下,黄某的父母只能抵押房屋、车辆抵债,在偿还欠款一百多万现金后还有几十万的欠条,而受害人实际通过借贷到手的只有40多万现金。

  

(长沙县“1.22套路贷”专案民警接受星辰全媒体记者采访。)

  深挖线索 进行抓捕

  在初步掌握嫌疑人情况后,专案组迅速对该团伙开展侦查工作,早在2015年初,嫌疑人邹某、王某、李某出资注册宝悦鼎时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对外承接银行催收、小额贷款公司催收业务,后吸纳熊某、曾某等人为股东,从事催收业务。2016年,嫌疑人邹某、王某、李某、曾某、罗某等人出资注册宾盛寄卖行,非法从事放贷、催收等业务,并由曾某从上海学习“套路贷”犯罪的做法,通过对受害人转单平账等“套路贷”诈骗方式,致使受害人陷入该团伙的圈套,并雇佣社会闲散人员采取暴力、软暴力方式催收债务。其中受害人黄某、崔某等人被该团伙诈骗一百余万元。目前,该案已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21人,扣押涉案车辆3辆,冻结资金120余万元。在逃人员追捕和案件审讯深挖工作正在进行中。

(犯罪嫌疑人曾某交代犯案过程。图片均由星辰全媒体记者 文帅伟/摄)

  “套路贷”到底是什么?如何避免?

  “‘套路贷’”是一种以假借民间贷款之名,行诈骗之实的新型犯罪。简单的来说,就是借受害人急需资金的心理,让其签订‘阴阳合同’”。专案民警王勇介绍,受害人向嫌疑人借贷,嫌疑人会逼迫其签订虚假合同,而后通过银行转账给受害人,受害人在借款到手后,需立即支付高额利息。打个比方,如果受害人到手二十万元,那么需立即支付五万元的利息。在这之后,嫌疑人还会利用这份虚假合同,制造违约,同时安排团伙成员分饰不同角色,放款给受害人还债,通过不停的“转单平账”致使借款金额不断垒高。对于如何避免,专案民警王勇认为,要从源头把控,市民如有借贷的需求,应通过正规的渠道进行借贷。如果发现被骗,应第一时间向公安部门举报,减少个人的经济损失,避免更多的人陷入圈套之中。王勇呼吁广大群众,能够积极检举揭发此类情况,为防控和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来源:星辰在线】

编辑:张云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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