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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伪造签名窃取危改房补助 半年连受两次处分
星辰在线2018-05-24

  原标题:村干部伪造签名窃取危改房补助 连受两次处分

  伪造签名窃取危改房补助

  “对不起组织,处理我不冤枉……”近日,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龙华乡赤江村原党支部书记刘建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一直低着头,不停地搓着双手,与之前动辄喜欢拍胸脯的他相比判若两人,“耍小聪明要不得,希望村干部能以我为戒”。

  在此之前,刘建明因违规骗取农房改造补助款,被南康区委、区纪委监委在全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而令人关注的是,因为同样的问题,刘建明半年内连受两次处分。

  蹊跷“签名”

  察访过程中,贫困户刘承洋向工作人员反映,刘建明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冒用他的名义骗取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金2万元,导致他不能享受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政策。  时间拨回2017年10月22日。这天,赣州市南康区纪委派出4个调查组,深入全区19个乡(镇)72个村的田间地头、农户家中,对扶贫领域存在的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问题进行察访。

  一个月前,刘建明就因违规申报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被处分。会不会是群众重复举报?带队接访工作人员第二天将此问题线索向区纪委主要领导作了汇报。

  随后,南康区纪委调查组深入该乡农村房屋改造办公室和赤江村进行初核。从办理程序上看,刘承洋的危旧土坯房改造申请符合条件,手续完备,但仔细辨认,该资料的申请人、乡驻村干部、村主任等人的签名笔迹极为相似,疑一人所为。

  经询问刘承洋本人,并比对其笔迹,调查组发现,刘承洋对此并不知情,他既没填过表,也没签过字。但刘建明曾通知他照相,还要了他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等资料。

  了解到这些情况后,调查人员又找到乡驻村干部、村主任进行逐一核实,从中发现的疑点越来越多。“我们怀疑这份申报材料全是刘建明一人炮制。”调查人员决定对刘建明进行约谈。

  “公器”私用

  “前不久你有没有为不符合条件的群众申报过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金?”“刘承洋家危旧土坯房改造申请表上的名字是你代签的吧?”……

  调查组的一连串问题,刘建明先是拍着胸脯极力否认,后来,当调查组组长蓝善洪将有关证据摆在刘建明面前时,他才向调查组交代,刘承洋以及乡驻村干部、村主任三人的签名均系他代签。

  刘建明为何通过造假来为刘承洋申报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金呢?原来,此事由刘建明的哥哥刘建文与刘承海(刘承洋的哥哥)之间的土地承包纠纷引起。

  据介绍,刘建文因常年在外打工,他家的责任田无偿给刘承海耕种,其间各种税费由刘承海代缴。后因政府对农村土地进行确权,刘建文想收回责任田。而刘承海开出的条件是:刘建文要么偿还缴纳的相关税费,要么帮他申报2万元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金。

  对此,刘建文只好求助弟弟刘建明给“想想办法”。“用刘承海的名字申报不符合条件,而刘承海的弟弟刘承洋是低保户,可以申报25000元补助金。”蓝善洪介绍,经过刘建明“运作”,最终,2万元补助金如期到账。刘建明还反复叮嘱刘承洋要严格“保密”。

  以案促改

  其实,这并不是刘建明第一次在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上栽跟头。2017年6月,群众举报刘建明在明知自己由于在城区购买商品房,不符合享受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政策条件的情况下,仍申报并获得补助金1.5万元。经查实,当年9月,区纪委给予刘建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建明却不汲取教训,再次违规违纪。根据调查结果,今年2月,南康区纪委监委给予刘建明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事情并没有到此为止。南康区委、区纪委监委对刘建明违规骗补问题在全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的同时,以案促改,组织3个巡察组,对7个乡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脱贫攻坚巡察,其中发现问题线索32件,立案查处7人,收缴违纪资金13万元。

  不仅如此,区扶贫办、区建设局等相关单位,根据要求对扶贫资金审批及监管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集中整治。要求各级严格落实“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制度,并将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验收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此外,该区还出台了《村(社区)干部“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南康区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制度,防止发生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本报记者 李伟 通讯员 王志红)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张云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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